胡歌后援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会正式名称为"胡歌后援会",前身为“胡歌粉丝团”,英文为“Fans will of Huge”。
二、本会性质:胡歌粉丝自发组织的一个非盈利性质的组织。主要面向全球胡椒粉。胡歌后援会接受胡歌网领导。
三、本会宗旨:提供给胡椒粉一个认识、交流的平台,组织胡歌各地通告、活动、演出及探班活动。发扬团结、友好、互帮互助的精神。
一、胡歌后援会的管理采取共同管理,联盟联合的方式。
二、胡歌后援会的主要网络平台是胡歌第一论坛和QQ群,原则上不再设立胡歌第二论坛。
1)胡歌第一论坛原则上为所有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设立专属讨论版。专属讨论版的版主必须是该所有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后援会会长,若该会长论坛操作能力有限,可以让该省其他后援会会员担任,但必须与会长共同负责,相互监督。
2)胡歌后援会全国各地的分会必须设立QQ群作为主要的在线联系主通道。若该省的QQ群已满,可以设立第二个QQ群,设立必须向管委会报告,并及时在胡歌网上以新闻的形式发布。
三、胡歌后援会的管理人员要组建“胡歌后援会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胡歌后援会的管委会设立QQ群作为所有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会长的联谊和交流窗口。所有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会长、群管理员都必须加入这个群。
第三章 任 务
一、推动胡椒粉活动广泛持久的开展。
二、组织胡椒粉举行和参加各种活动和聚会。
三、加强和其他胡歌粉丝的联系和活动,增强友谊,提高胡椒粉的自身素质和团队精神。
第四章 会 员
一、会员权利:
1) 对本会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本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障等方面均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2) 提前得到本会的各项活动通知。
3) 本会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二、 会员义务:
1) 遵守本会有关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响应本会号召。维护本团体的形象和声誉,不做有损本会利益的事。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团体内传教、传销;不得进行非法的政治经济活动。
3) 在活动过程中团结互助,帮助他人,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注意安全,杜绝危险事故的苗头。
三、会员加入:
胡歌后援会的加入和退出自由,加入手续简单,即登陆QQ,加入所属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QQ群或全国QQ群或专属群。
第四章 活 动
一、每季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各类活动。
二、活动内容
1) 参加歌歌的通告
2) 各类聚会、聚餐、郊游等学习和社交活动。
三、活动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四、本会采用会员制,活动路线、方式的制定以民主集中为原则,每次活动安排在认真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由集体决议进行制定。
五、所制订的活动计划应尽量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活动流程、所需物品、费用预算、注意事项、责任声明、报名方法等。
六、一切行动服从组织者安排指挥。
七、本会定期聚会,以便会员交流经验,增进友谊及制定行动计划。
八、会员参加本会的活动采取账务公开,成本分摊的形式,会员于每次活动前按照本会对外公开报价缴纳费用,活动后本会根据其实际消费退还其款项。会员对每次活动后成本核算有知情权,可以查看本会有关活动的帐目。
九、不得强迫会员参与活动,一切按自愿原则组织。
第五章 经 费
一、本会经费来源为:我们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费,每次活动均采用AA制,详情请参见第四章第八条。
二、各项费用当面结清,不允许划帐!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属于胡歌网。
2008年7月11日

